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24页(220字)
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陈述。
即被告人对公诉人或自诉人所提出的控诉进行申辩和解释。被告人的辩解和被告人供述在证据中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均为司法机关采证的对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被告人的辩解如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根据,属于无罪的,应予释放;属于罪轻的,应予从轻或减轻或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