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品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48页(704字)
军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军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具有一般商品的基本特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军品的使用价值、使用场所、作用对象是特殊的,但其价值是凝结在军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军品价值在交换中以货币来表示,就形成了军品价格,其实质是军品生产者与军品使用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军品价格与军品的商品属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军品不是从来就有价格的,也不是所有军品都有价格,自产自用或用于无偿军事援助的军品不表现有价格。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战争要求的增长,军品生产逐渐成了社会生产的一个组成部分,军品开始进入商品交换领域,并在交换中形成了军品的价格。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战争的发展,军品进入商品交换的种类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军品价格也越来越复杂。军品价格是在交换中形成的。
它主要由军品价值和货币价值所决定。军品价值越高,其价格越高;货币价值越低,军品价格越高。任何一方的变化都会引起价格的涨跌。此外,在世界军火市场中,军品价格也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中国的军品价格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3年以前,军品生产实行的是实报实销制度。这种形式实质上是一种产品经济,价格仅仅具有象征和计算的意义。第二阶段是1953年以后至今,军品生产一直采取低利政策,军品价格按计划成本加5%的利润计算。
这种计价方法和标准,也还没有脱离产品调拨的基本形式。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国防费开支较少的历史条件下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其弊病也日益表现出来,最重要的是不符合商品经济的要求,违背价值规律,因而起不到促进军工企业改善管理、节约劳动,降低成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