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0页(261字)

国家以法律、政策规范计量长短、容积、轻重的制度。

度是计量长短,量是计量容积,衡是计量轻重。中国古代实行的度量衡尺、斗、秤是在布手知尺、掬手为开、迈步算市等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

秦商鞅实行“平半桶、权衡、丈尺”之法。汉初刘邦令张仓按秦制定度量衡程式为:度制:分、寸、尺、丈、引,为十位制;量制:龠、合、升、斗、斛;衡制:铢、两、斤、钧、石。

当前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度量衡制度,主要有国际单位制、公制、英制和美制4种。中国目前采用国际单位制,也适当增加一些国际惯用的其他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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