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43页(732字)
从广义来说,就是对受教育者进行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的教育。
从狭义来说,是进行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的教育。“文化教育”既包括物质“文化教育”又包括精神“文化教育”,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种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文化教育”也是如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并规定“文化教育”的任务,是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中指出: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要努力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克服小生产的狭隘眼界和保守习气,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振奋起全国各族人民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教育”的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