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4:49: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76页(507字)

简称锻炼标准。

是国家为实现体育的根本目标而制定的一种体育制度。其任务是激励广大青年、少年和儿童经常持久地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祖国、保卫祖国做贡献。

我国曾在1954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准备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在全国推行。后经过1956年和1958年先后两次修改《劳卫制》体育制度,于1964年改名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和项目标准(草案),于1975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推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体育锻炼标准》施行情况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又经过20个省、市测试和实验,修改后的《锻炼标准》于198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推广。《体育锻炼标准》按儿童组(9~12岁)、少年乙组(13~15岁)、少年甲组(16~17岁)、成年组(18岁以上)四个组规定了各锻炼、测验项目的要求,对各项成绩进行综合评分,实行单项基础分和各项总分结合评议的办法,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儿童身体的全面发展。

实践证明,《锻炼标准》的推行,对激发青、少年自觉地参加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学习效率,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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