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480页(820字)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是科学技术发展方针政策的客观表现和具体化,它反映着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及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进程。
由于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底子薄弱,经济实力有限,而国家的发展需要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是越来越多。面对这种形势,制定正确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对我国近期和长远的发展都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自1956年以来,我国制定过四次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即1956年、1963年、1978年和1983年编制过四次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1955年10月,国务院的科学研究计划工作小组提出了编制十二年科学技术规划的报告,并于1956年1月开始组织草拟规划大纲。同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由757名科学家和高级技术人员用了8个月时间完成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1962年春至1963年春,由中央科学小组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在《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共同负责制定了《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3月,党中央召开了全国科学大会,会上讨论通过了《1978-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1982年底,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关于编制十五年(1986-2000年)科技发展规划的报告”。开始了我国第四次科学技术发展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国在不同的时期所制定的科技发展规划,虽然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但指导原则都有共同之处。第一,根据不同时期的国情确定规划的目标;第二,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确定优先发展领域,选择规划项目;第三,努力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成就,提高我国研究和开发的起点,尽量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第四,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注意储备,规划要有纵深布置。
遵循这些原则,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改善,我国的科技发展规划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