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394页(330字)
某一社会经济现象不同时期发展水平之比,即动态数列中对比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
通常用倍数或百分数表示。说明事物发展的快慢程度。计算公式为:
由于采用的基期不同,分为环比发展速度和定基发展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是对比期发展水平与其前一期发展水平之比,表明各个时期的逐期发展程度,用符号表示为:
定基发展速度是对比期水平与某个固定基期水平(通常为最初水平)之比,表明在一段时期内总的发展程度,所以也称总速度,用符号表示为:
各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等于相应的定基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