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业大词典》第1007页(234字)
简称“税亩”。
中国古代实行按田亩面积征收赋税的制度。《春秋》记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初税亩”。税亩即履亩而税,语出《公羊传》:“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左传》、《穀梁传》也都提到“初税亩”。西周后期,农民勤于私田,怠于公作,使有的国君和封建领主不得不“去公田”,舍“籍而不税”法,转而向农民征收私田生产物。鲁国首先采取按亩征税的办法,改变了过去以农民助耕公田所获作为财源的旧制度,承认了土地私有权的合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