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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阳新惨案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9:03:52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37页(473字)

阳新惨案是大革命时期湖北阳新县地主豪绅残害农会干部的反革命事件。

随着国民革命的深入发展,一些地主恶霸、土豪劣绅对工农运动进行疯狂反扑。1927年2月27日,湖北阳新县商民协会会长朱仲炘等纠集土豪劣绅及道门会党分子数百人,包围县农民协会,先后用煤油活活烧死省农协特派员成子英、县农协秘书谭明治等9人。惨案发生后,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处理阳新惨案委员会”,以邓演达、吴玉章、毛泽东3人为委员,与湖北省党部、省政务委员会、省农民协会共同派出专人和两连军队,于3月30日前往阳新。

在当地农民协会、工会及军队的协助下,逮捕了阳新县反动县长和公安局长,改组了县警队,召开了群众宣判大会,枪决反革命要犯10人,判处徒刑11人。

3月下旬,毛泽东在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师生为追悼阳新烈士举行的追悼会上发表演讲,号召大家在封建残余正秣马厉兵、反动势力向革命者发起进攻的情况下,要下定决心,肩负起历史的责任。阳新惨案的果断处理,有力地打击了反革命的嚣张气焰,鼓舞了贫苦农民的革命斗志,阳新县农民协会得到迅速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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