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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结合”的指示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9:48:37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154页(675字)

三结合是“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指导夺权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针,是对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全面夺权方针的补充和修正。

1967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肯定了山西省夺权的做法,即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大联合,而且将“领导机关中那些站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的领导干部也联合起来”。社论指出山西的做法,“为全国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夺权斗争创造了新的经验”,要求各地学习。社论还提出口号,“革命的造反者们,革命的同志们,革命的干部们,人民解放军指战员们,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下联合起来”。这个提法,是“三结合”的雏形。

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审阅修改的《红旗》杂志社论,将“必须足够重视革命干部在夺权斗争中的作用”列为夺权斗争的重要经验,强调“经验证明,在夺权斗争的过程中,要由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当地驻军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经过酝酿和协商,建立临时的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夺权斗争”。1967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东北的新曙光》,指出:“黑江省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经验再一次表明,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对夺权斗争的胜利,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三结合”的方针得到毛泽东的赞同。毛泽东说,革命委员会的基本经验有三条,一条是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的代表,一条是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

三结合成为夺权斗争的一个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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