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员的关系》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21:38:41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406页(547字)
毛泽东1942年3月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定稿,当时没有下发。
后公开发表于《党史研究》1981年第3期。决定稿指出,我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任务是:除了汉奸及决心破坏抗战团结者外,一切阶层的抗日人民,不论是有党有派,或者无党无派,不论是同情我党的,或者只在一部分纲领上愿与我党合作的,也不论是已经与我党共事的,或者尚未与我党共事的,共产党员都必须和他们一致合作,共同为抗战建国的总目标而奋斗。国事是国家的公事,并非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员自始至终都只是人民中的极少,没有绝大多数人民了解我党主张,真心实意地愿与我党合作,我党主张便无从实现。为改造党的作风,必须在党内展开反对主观主义与宗派主义(即关门主义)的斗争。
决定规定了12项具体办法,要求一切党员与一切党组织认真地坚决地实行。具体办法主要是:必须将关心和倾听党外人员的意见和要求及向党外人员学习,作为每个共产党员的严重责任;在抗日根据地内,政府系统、参议会系统及民众团体的各级领导机关中,均应实行三三制,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党员及党组织不得任意地无根据地怀疑党外人员;与我党共事的党外人士在工作中发生过失时,有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加以慎重考虑,采取适当方式,以诤友的态度,帮助他改正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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