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681页(850字)
毛泽东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和平“赎买”的理论,结合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具体情况,在建国前后提出来的一个独创性的理论。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了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土地改革在全国基本完成以后,他在一系列着述中,全面提出和详细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其要点包括:(1)全国解放并且完成了土地改革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
这些矛盾的发展,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只有从根本上改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把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才能实现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同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确立等,也为完成这种改造创造了条件。
(2)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仍然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也具有两重作用:既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又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
因此,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应实行和平改造的方针,对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应采取赎买政策。
(3)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而国家资本主义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即从低级形式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到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循序渐进,逐步过渡。(4)把对企业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相结合,对民族资本主义实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以达到把原来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目的。(5)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以及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紧密结合,以保证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毛泽东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是对马列主义过渡时期理论的重大发展,为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