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
书籍:毛泽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9 00:03:40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广西人民出版社漓江出版社《毛泽东大辞典》第715页(447字)
毛泽东关于“两条腿走路”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
1956年4月以后在贯彻《论十大关系》提出的中央和地方同时并举方针的过程中逐步形成。毛泽东指出,中央要发展工业,地方要发展工业,这是一对矛盾。在这个矛盾中,以中央工业为主导。
中央工业和大型企业,产量大、技术高,能够解决国民经济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问题,是带动全国工业发展的骨干,必须首先发展。但是,也要同时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地方工业、中小型企业也具有中央工业和大企业所没有的优点。如投资少,便于吸收分散资金;建设时间短,投资见效快;分布广,利于促进全国的工业化和技术力量的生长,可以灵活地利用资源、节约运输费,供产销易于结合等等。在发展地方工业时,必须坚持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要反对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要加强协作和平衡工作。
毛泽东提出的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思想,反映了中国工业的实际情况,在中国工业化建设中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工业现代化建设仍具有长期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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