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裁判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537页(353字)

浙江省最大的体育裁判组织。为加强体育运动裁判工作的统一与保障,1933年2月25日在浙江杭州由体育界人十倡导成立。会址设在杭州市浙江省体育场内。其宗旨为:“研究并统一本市应执行之各项运动规则,本辅导社会体育之精神.养成充分裁判之能力并谋裁判员之保障”。推选徐英超、宋秉琳、陈伯青、莫善祥、毛志恒、胡维岳、李浴春、张强邻、徐政、张梦吉、巽伯等十一人为委员;徐英超、陈伯青、毛志恒为常务委员;田径组委员宋秉琳;篮球组委员莫善祥;足球组委员徐政;排球组委员李浴春;网球组委员张强邻;特种委员张梦吉。该会成立后,从1933年起,担任浙江省各项运动的裁判工作,保证了浙江省体育竞赛的顺利进行,促进了体育运动的发展。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杭州市裁判委员会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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