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3463 蒙古社会制度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0册历史地理(上)》第447页(575字)

[苏]博·雅·符拉基米尔佐夫着。

伍月等译。民族出版社1980年5月、1981年5月蒙古文版。

21万字。由前言、导论、正文和附录、以及一些蒙古学家悼念本书作者的悼文组成。

正文分上中下3篇,共11章。导论介绍撰写本书的目的、任务、研究方法和所得结论、以及所利用的史料、资料等。

第一篇(11-13世纪蒙古封建制的确立时期,共3章)着力于蒙古古代社会的特点和蒙古游牧经济的研究,从生活方式和经济性质出发,把古蒙古人分为“草原百姓”和“林木百姓”;从游牧方式分为“古力延”和“阿寅勒”;从政治身份分为氏族贵族、自由人和家奴“斡努干孛斡勒”。指出12世纪以后,以血缘为纽带的蒙古氏族社会趋于瓦解,社会集团内部非血缘成份迅速增长,从而到13世纪初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时基本确立封建制社会制度。但作者没说明蒙古社会是否经过奴隶制社会。第二篇(14-17世纪蒙古封建社会巩固和发展时期,共6章)着力于蒙古封建社会制度的研究,逐章论述蒙古社会各个阶层的存在特点和领属关系。

指出每一个牧民都属于一个封建领主,每一个封建领主既是可汗的臣民,又是百姓的领主,纳贡是连结关系的纽带,从而展示金字塔式的封建关系。第三篇(17-18世纪蒙古封建社会,共2章)研究异族统治下的蒙古封建社会特点。

附录中列出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目录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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