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04465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2册政治、法律、军事》第498页(327字)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6月版。70万字。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6月决定,1991年制定的试行样式,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则通过,印发各级人民法院试行。分14类314种样式。按其实用的方式,分为拟制式和填充式两大类。制定法院诉讼文书样式,遵循如下原则:一、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参考法学研究有关成果;二、内容明确,结构严密,层次分明,文字通顺,语言准确;三、以裁判文书样式和案件审理报告样式为重点,其余则在合法、需要、规范的前提下,注重简便易行;四、凡可简化的尽力简化,凡能通用的,尽量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