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镇磐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627页(406字)

【生卒】:1873—1942

【介绍】:

字石安,湖北武昌人,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生。早年,参加科举,为备取秀才。后赴日本留学,入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毕业后,奉孙中山之命,与廖仲恺赴吉林,为陈昭常募僚,暗中策划北方革命。辛亥革命爆发后,任上海地方检察厅检察官,为孙中山法律顾问之一。袁世凯死后,执律师业,并被推为上海律师公会会长。1923年3月,任广东省高等检察厅厅长。后在镇压陈炯明叛变时右臂中弹受伤,伤愈返上海,与徐谦、沈钧儒合办上海法学院,任副院长。1927年12月,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庭长。1928年12月,调任最高法院刑庭庭长。1929年,因营救廖承志出狱,与蒋介石发生矛盾,挂冠而去,专心经营药房。1942年,汪精卫邀其出任伪司法院院长兼司法行政部部长,辞未就。后被汉奸李士群以枪威胁,倒于磁痰盂上,磁片扎入后脑,因流血过多逝世。终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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