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浩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641页(953字)

【生卒】:1886—1952

【介绍】:

原名明魏,字浩森,江西都昌人,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生。1908年,入日本振武学校,1911年,毕业返国。1912年,在江西都督府任职。旋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科,未毕业。1913年夏,随李烈钧在江西起义讨袁,任第二旅中校副团长;二次革命失败,赴日本;旋赴南洋,任苏门答腊报总编辑;后转任敦本学校校长。1915年12月,护国军在云南起义,乃返国,任护国第二军参谋厅上校课长。1916年,护国第二军入粤,后改编为驻粤滇军第三师、第四师,任第三师第三十一团团长。1918年,任粤赣湘边防军务督办署副官长,后任大元帅府少将高参。嗣任援桂第三路军参谋长。1921年,选送日本陆军大学学习。1924年,毕业后返国,在国民军冯玉祥部任职。1926年初,任西北边防督办署参谋长;同年6月,任五原誓师时之国民军联军参谋长。1927年,任第二集团军总参谋长。1928年3月,兼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10月,任江西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11月,任军政部陆军署署长;12月,免兼江西省政府建设厅厅长。1929年9月,任军政部常务次长;同月,免兼江西省政府委员职。1931年1月,任军政部常务次长。1932年4月,兼任军事委员会第二厅陆军事务处处长;同年夏,兼任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参谋长。1934年1月,以军政部常务次长兼代政务次长;3月,兼代军事委员会第二厅主任。1935年4月,国民政府授为陆军中将。1936年1月,获三等云麾勛章;7月,获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勛章;11月,获三等宝鼎勛章;12月,升任军政部政务次长。1942年2月,任江西省政府委员兼省主席,免军政部政务次长,兼代军事委员会第二厅厅长;5月,兼任江西全省保安司令。1944年2月,获二等云麾勛章。1945年5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3月,免江西省政府委员及省主席职。1946年1月,获忠勤勛章;11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3月,当选为监察院监察委员;冬,授陆军上将,退为备役。1948年,任监察院监察委员,监察院国防委员会委员。1949年4月,任监察院两广区监察委员,未几去台湾。1952年2月,病逝于台北。终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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