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829页(736字)

【生卒】:1903—1938

【介绍】:

字力余,湖南湘阴人,1903年8月30日(清光绪二十九年七月初八)生。早年,就读于私塾,后在本县东乡彭家铺国民学校毕业。1918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曾入湘阴绸布店当学徒,后由其姑父介绍到广州谋生,先后任测绘所见习、商会録事。1922年冬,入广州宣传员养成所学习,结业后任文书。1923年,任国民党广州分部録事。1924年,入黄埔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学习,毕业后任排、连长等职,加入黄埔军校孙文主义学会。后转入军队政治工作。1926年5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代理政治部主任;6月,任黄埔同学会中央干事会秘书。1928年春,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副主任。1929年3月,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升任陆军军官学校政治训练处处长。1931年11月,出席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32年3月,任三民主义力行社干事。后又兼任童子军总会主任秘书。1933年春,兼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交通研究所主任。1935年,升任三民主义力行社书记;同年9月,任训练总监部国民军事教育处处长;11月,因汪精卫遇刺案,被免三民主义力行社书记职。1936年1月,调任驻德国大使馆陆军武官;3月,任陆军少将;11月获四等云麾勋章。1937年7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二组组长,第六部厅长等职。1938年1月,任湖南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常(德)桃(源)警备司令;9月,任湖南省政府委员,旋又任长沙警备司令;11月20日,因长沙大火案,与湖南省会警察局局长文重孚、保安第二团团长徐昆等三人同被判处死刑。年35岁。遗着有《本校从黄埔到南京的演变》、《军队政治训练要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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