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黄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95页(1079字)

【生卒】:1888—1978

【介绍】:

字伯英,云南鹤庆人,1888年2月2日(清光绪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7岁至18岁,就读私塾及玉屏书院。1909年,云南陆军小学毕业后,先后升入湖北陆军中学,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科。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武汉起义时,由保定潜往武汉,被黄兴派为督战参谋。1917年,云南护国讨袁时,任护国军都督府驻沪代表。曾潜入南京,游説苏督冯国璋中立,被通缉。护国运动结束后,升云南都督府参谋处长,授陆军少将。1918年赴日本,考察日本地方自治。1919年1月,任云南省市政公所督办。1921年3月,任军政府交通部次长,署理部务。1923年8月,任驻粤滇军第二军参谋长,参与孙中山东征讨伐陈炯明,授陆军中将;9月,任大本营参议;10月,任大本营高级参谋;12月,复任大本营参议。1924年1月,任广东江防司令,并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6月,代理驻粤滇军第二军军长。翌年1月,任驻粤滇军第二军第二混成旅旅长。1928年回滇。指导党政。1931年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34年,任国民党江宁县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935年5月,任监察院监察委员;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翌年1月,任中央地方自治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代主委。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党河南省党部特派委员。1939年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县政计划委员会副主委兼代主委。1942年4月,任甘肃省政府委员。1943年8月,派任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委员会委员。1944年2月,派为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县长挑选第一次定年挑选及第二次考后挑选委员会委员。1945年4月,兼任工作竞赛委员会主任;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0月,任云南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兼代省政府主席,复兼任国民党云南省党部主委。1946年1月,派兼云南省县参议员选举监督;2月,调任国民党中央党政考核委员会秘书长。1947年,当选为行宪国大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去台湾,任“国民大会”代表,并为“大陆救灾总会”、国父遗教研究会监事。1950年,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国民党中央评议员,“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同时应聘在“中央政治大学”,国民党中央训练团任教。晚年,任台湾中国地方自治学会理事长,出版《中国地方自治》,创办地方自治函授学校等。1971年10月,当选为世界李氏宗亲联合会总会理事长。1978年6月16日,病逝于台北。终年90岁。着有《李宗黄回忆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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