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肇英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81页(881字)

【生卒】:1888—1977

【介绍】:

初名元隆,后易名肇英,字雄夫,浙江浦江人,1888年3月2日(清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生。1903年,应县童子试。1904年,入浙江四府公学。1905年,入武备学校。1906年,加入光复会(后併入中国同盟会),旋又转入炮兵将校专科学校。1907年毕业后,派充浙江混成旅第一标第一营任职,嗣调升第二标第一营后队排长。1911年,武昌起义后,任浙军第二标第三营后队队官;旋调任支队司令部参谋;11月,调升临淮兵站部长。1912年3月,任南京军官团团长;5月,任浙军副官长兼代参谋长,未几,任浙军第二团第二营营长。1915年,加入中华革命党。1917年1月,升团长。1918年,护法军政府任命为援闽浙第一师师长,兼前敌总指挥。1922年6月,任讨逆军第一路司令。1924年7月,任门要塞司令。1926年1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28年10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同年7月,兼中央编遣委员会委员。1930年3月,兼立法院军事委员会委员长。1931年6月,任中央政治会议候补委员;12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并推为中央民衆运动指导委员会委员。1933年9月,兼任国民党福建省党部特派员。1935年4月,任监察院闽浙区监察使;同年,任国民党福建省党部主任委员;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41年8月,派为高等考试司法官初试临时考试监试委员。1944年11月,任监察院安徽江西监察区监察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又任国民党江西省党部主任委员。1947年2月,派为粮食部皖赣区徵粮督导团主任委员;4月,连任监察院安徽江西监察区监察使。1948年2月,当选为监察院监察委员。1949年,去台湾。1960年,任国民党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1963年,兼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员。1977年10月28日,病逝于台北。终年89岁。着有《八十自述》。台湾出版有《陈肇英先生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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