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更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006页(599字)

【生卒】:1899—1975

【介绍】:

原名延浚,后改名更生,江苏淮安人,1899年6月14日(清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初七)生。幼年,毕业于上海民立中学。1919年,赴美国留学,入哥伦比亚大学,习土木工程。旋转学春田大学专攻体育。1923年返国,历任私立中华大学、私立东吴大学、国立清华大学、国立北京师範大学、省立东北大学、国立山东大学体育教授、系主任等职。主持华北体育联合会、北平中等以上学校体育联合会,推进华北体育;先后主办第三、五、六、七届全国运动会。于省立东北大学任教期间,适“九一八”事变发生,被推举为校内“保安司令部”总指挥,领导护校。1932年,应国民政府教育部聘,任教育部体育督学,兼国民体育委员会主任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兼任重庆国民政府教育部体育师资训练所长,中国童子军会常务理事。1941年4月,创立中国滑翔总会,自任总干事,办理滑翔训练,筹设滑翔机製造厂八所,兴建重庆东亚跳伞塔。1946年,在上海主办第七届全国运动大会。1949年去台湾,策划“中华体育协进会”及“中华民国奥林匹克委员会”。1961年,美国春田大学赠予名誉博士学位。1970年退休;同年,组织“中华体育学会”,被推举为理事长。1975年10月9日,被摩托车撞伤;12日,病逝。终年76岁。着有《中国体育概论》、《体育组织与行政》、《郝更生回忆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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