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71页(218字)

旧中国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内关税。凡洋货运销内地或土货运销国外,除在口岸海关完纳值百抽五的进口或出口税外,另缴百分之二点五的税,以代替途经各内地关卡应征的税、捐和厘金。因海关所在口岸称为“母口”,内地常关、厘卡所在地为“子口”,故把“子口”所征的捐税称为“子口税”。起于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外国侵略者据此而得以在更有利的条件下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1931年,子口税与厘金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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