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17页(399字)

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在天津望海楼设立教堂,吸收地痞流氓入教,拐骗人口,强占民产,因而激起公愤。1870年6月21日天津人民得悉教堂开办的育婴堂虐死婴儿数十名;同时,拐骗幼孩事件不断发生,拐犯“当案直供,系天主堂主使”。由是民情激愤,聚众到教堂说理。法国领事丰大业持枪往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并开枪恫吓;又在返回路中向天津知县刘杰开枪,击伤随从一名。群众怒不可遏,当场打死丰大业,焚毁英、法、美教堂及法国领事署,打死教士、商人二十名。事件发生后,英、法、美等七国军舰集结天津、烟台一带示威。清政府派直隶总督曾国藩到天津查办。曾国藩奏调李鸿章协同办理。他们对侵略者屈服,允许派崇厚赴法国道歉,将天津知府、知县革职充军,将爱国民众当作凶手,杀死二十人、充军二十五人,付侵略者“赔偿费及抚恤费”共银五十余万两,又允许侵略者重建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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