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军事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48页(288字)

指1918年段祺瑞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三个军事方面的协定。日本以防御德奥为名,于1918年5月16日由其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靳云鹏在北京秘密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中国与日本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日本军队在战争期间可以驻在中国境内,俟战争终止即撤出中国;在中国境外作战时,中国应派出军队;在作战期间,两国互相供给军器及军需品。另外还于同年5月19日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9月6日签订《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这三个卖国协定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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