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空军运输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61页(213字)

又称“中美航空协定”。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政府于1946年12月20日在南京签订。另有附件一项。按照协定的规定,美国飞机可以在中国的天津、上海、广州沿线到处飞行、装卸和运转,完全控制中国的空运事业。美国飞机并在中国领土内享有“非营业性降落之权”,即军事着陆权。协定也在名义上规定了中国的对等权利,但因中国并没有国际航线,故此种规定毫无意义。蒋介石通过该协定出卖了中国的全部领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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