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尔塔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57页(423字)

全称《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1945年2月1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上秘密签定。主要内容有:在德国投降及欧战结束后两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本作战,其条件为:(一)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二)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甲、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乙、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以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也须予恢复;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州的全部主权。(三)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在中国没有参加的情况下,美、苏在牺牲中国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对日作战的一致意见,苏联要继承沙俄在中国东北的权益,这是《雅尔塔协定》的极大污点。新中国成立后,苏联先后将中东铁路、旅顺海军基地移交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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