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大借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91页(249字)

1913年袁世凯为了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以消灭国民党在南方各省的势力,借办理“善后”为名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进行大借款。未经国会通过,直接派赵秉钧、陆征祥、周学熙等于4月26日与五国银行团代表在北京非法签订《善后借款合同》二十一款,附件六号。借款总额二千五百万英镑,八四实交,年息五厘;以盐税、海关税等为抵押;四十七年偿清,本息共计六千七百八十九万三千五百九十七英镑。合同还规定中国必须聘请外国人协助管理征收盐税事务。从此中国盐税被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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