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丑的字句”的讨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14页(1037字)

1922年5月27日至29日,北平《晨报副刊》连载了梁实秋的《读〈诗底进化的还原论〉》,从而引起一场关于“丑的字句”的讨论。梁实秋在文章中反对为人生的艺术,主张“艺术是为艺术而存在的;他的鹄的只是美”。他认为诗人追求的是想象的世界,心境的光怪陆离。在诗人的眼里,人生是丑的,世界上的事物有许多是绝对不能入诗的。他说一些努力作诗的人,从来没有想过美丑是什么,他们将“丑陋不堪的字句”,如《女神》中的“无产阶级”、“共产主义”、“革命”、“电报”、“社会改造”,《草儿》中的“基督教青年会”、“北京电灯公司”、“军警弹压处”、“蓝二太太”、“如厕”等,都搬到诗国里来。他讽刺地说:“西湖边上的洋楼,洞庭湖里的小火轮,恐怕不久都要被诗人吟咏了。”6月2日,《晨报副刊》发表了仲密(周作人)的《丑的字句》。文中指出将小火轮、洋楼、电报说成是丑的,瓜皮艇子、茅屋、尺素书说成是美的,是要新诗遵守“雅手而俗口”的古训,而这是“学衡”派所提倡的。作者以日人土岐哀果的短歌:“在火烧场的砖瓦上/syoben(小便)起来,便深深的/感着秋气了”为例,主张“‘世界上的事物’都可以入诗,但其用法应该一任诗人之自由:我们不能规定什么字句不准入诗,也不能规定什么字句非用不可。”对此,梁实秋在《晨报副刊》上,先后发表《读仲密先生的〈丑的字句〉》、《让我来补说几句》进行答辩。他说:“我愿提倡静的美的诗的东方文化”。他重申世上的事物有美有丑,人的情感也有许多种类,不是任何事物都可以入诗,也不是任何的情感都可以在诗里表现。他认为丑陋的字句,会使人产生恶劣的联想,有损于诗的价值,因而反对“如厕”之类的词语入诗。在《晨报副刊》上,参加这场讨论的还有柏生《关于丑的字句的杂感》、东峦《让我来搀说几句》、虚生《诗中丑字句的讨论》、景超《一封讨论丑的字句的信》等文。在讨论中多数人的意见,认为诗的美丑,不专是字句问题,不赞成对诗的用语做出限制。虚生和景超的文章,则从诗歌体裁上说明诗歌语言的特点。他们认为在史诗和剧诗里,可以使用“遗矢”、“如厕”之类的词语,郭沫若在《棠棣之花》第二幕中就用过“如厕”一词。但是景超认为在抒情诗里则不宜使用。1935年,朱自清在回顾这场论争时说:“这时期作诗最重自由。梁实秋氏主张有些字不能入诗,周启明氏不以为然,引起一场有趣的争辩。但商务印书馆主人却非将《将来之花园》中‘小便’删去不可。”(《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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