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72页(280字)

新诗的一种重要体式。它要求按现代汉语的说话规律,以一定的节奏单位(音组、顿、拍)建行,并安排整齐和对称的诗节,讲究押韵和多换韵,以显示语言的音乐性,克服诗形松散、句行不固定的偏向。闻一多是新格律诗的倡导者之一,他发表于1926年的论文《诗的格律》,是新格律诗的理论纲领。徐志摩等新月派诗人也积极倡导并付诸实践,从而使新诗在体制和音韵等方面更趋于丰富与成熟。这种诗体也被称作“方块诗”和“豆腐干诗”,在二十年代后期曾经风行一时。经过许多人的不断探索与实践,新格律诗及其理论逐渐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引起诗歌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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