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诗歌卷》第391页(598字)
初载于1934年4月1日《文学季刊》第2期。作者先从一般文艺作品中的象征主义谈起,认为“比”只是修辞学的局部事体,而象征却应用于作品的整体,与“兴”颇近似,超于两物之间的微妙关系。“表面看来,两者似乎不相联属,实则是一而二,二而一。”象征的特性有二:一是融洽,“指一首诗的情与景,意与象的惝恍迷离,融成一片”;二是含蓄,“指它暗示给我们的意义和兴味的丰富与隽永”。作者认为象征之道即是“契合”。他引用波特莱尔《契合》一诗,称之为“近代美学底福音”,认为这诗表达了象征主义的基本原理: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不过是一座“象征底森林”,只有陶然忘机的人们才能瞥见这一切都沉浸在“幽暗与深沉”的大和谐中的境界。作者认为这并不是幻觉或错觉,而是“形神两意的无我底境界”,是自我的内在的真与外界的真的调协,“宇宙和我们底自我只合成一体,反映着同一的荫影和反应着同一的回声”。而这时候的心灵,“是更大的清明而不是迷惘”。所以一切最上乘的诗都应该唤起两重感应:“形骸俱释的陶醉和一念常惺的彻悟。”当我们用理性去分析外界事物时,它们只是无生气的物品。而“当我们放弃了理性与意志底权威,把我们完全委托给事物底本性”时,便构成一个深切的物我交流。日常的价值判断在那里消失,“那里唯一的度量是用情,唯一的权衡是爱”。文章认为这就是《神曲》与《恶之华》那样的诗篇达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