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93页(604字)

收于1935年10月上海良友图书公司版《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本文是新诗第一个十年的概括和总结。作者以高瞻远瞩的眼光与兼容并蓄的胸怀,回顾了新诗从诞生到发展的历程,对十年间的诗坛作了全景式的观照,对这时期诗歌内容与形式的演化变迁、风格流派的起伏消长,作了概括的描述,对较有影响的诗人诗作作了简明精当的评介。文章将中国诗歌变革的渊源追溯到晚清的“诗界革命”,而确认新诗的诞生“最大的影响是外国的影响”。它把十年来的诗坛分为三派:自由诗派、格律诗派、象征诗派。认为“五四”时期的新诗是“从诗体解放入手”,以胡适《谈新诗》为理论指导。在内容上,是人道主义;在形式上,是音节的自然化与用韵的自由化。这时期胡适的说理诗,康白情、俞平伯的写景诗,“湖畔诗人”的爱情诗和小诗等,统称为自由诗派。代表浪漫主义、感伤主义的郭沫若,是这派的一支异军。格律诗派着重表现了新诗形式建设的要求,最早可追溯到刘半农“重造新韵”与“增多诗体”的主张。第一个有意实验的是陆志韦。而作为流派的形成,则是在北平的《晨报诗镌》。其中闻一多的理论最详明,徐志摩则是更为世所知的诗人。李金发引进了法国象征诗人的手法,开创象征诗派。后期创造社三诗人及戴望舒、姚蓬子也属此派。其内容大半是情诗,与格律派相同的是都讲究用比喻,不同的是不再歌咏人道主义了。本文对中国现代新诗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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