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80页(409字)

法家主张的经济政策。所谓“国”,指君主之国,“富国”就是用财政手段如增税、平准、专卖等来增加国库收入。而在战国时代,“富国”的主要途径是增加赋税,即将百姓的财富变为国家的财富。法家是国家至上主义者,以君主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故其“富国”实质上就是“富君”。事实上,在法家主政的国家如秦国,“富国”政策的实施,都是以侵夺或牺牲百姓甚至包括一些贵族的利益为前提的。战国后期,荀子力图将儒家的“富民”和法家的“富国”统一起来,将“富国”定义为“兼足天下”或“上下俱富”,这一广义的“富国”论为后代大一统王朝的经济政策开辟出新的思路。尽管历代统治者无一不希望收取更多的赋税,但在理论上,还是承认“轻徭薄赋”是仁政,承认“富民”是“富国”的基础,以民富国强作为盛世的标志。而像西汉桑弘北宋王安石那样一心“为国敛财”的经济专家,不但生前要遭到激烈的反对,而且身后还要留下骂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