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犁分防通判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62页(234字)

清末塔吉克族聚居区之行政机关。1884年后,色勒库尔设立抚辑粮运局(后改称转运抚辑局)。到1902年,改由莎车府分设“蒲犁分防通判厅”,委派内地来的“流官”担任分防通判(蒲犁是汉代一个小国的名称,其位置大约在今塔什库尔干县城东北,清朝政府用来作为塔什库尔干地区的地名)。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蒲犁县,划归喀什道管辖。蒲犁厅(县)下辖27个庄,每庄由分防通判(后来由县长)委派当地上层分子一人担任“乡约”,管理全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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