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69页(328字)
①柯尔克孜族的婚俗。当女方父母极力反对亲事或要求彩礼过重而使男方无法承受,且两个青年又十分相爱时,他们便偷偷约定一个时辰,背着父母双双逃到偏僻的地方成婚。抢婚过后一段时间,新郎才领着新娘到女方家请罪问安、乞求饶恕。此时,女方父母的怒气已消了许多,只好认新郎为女婿,祝他们相亲相爱、和睦相处。之后,两个亲家才重新和好,并为孩子们举行婚礼。②土族婚俗。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中寡妇或离异之女出嫁,不能明媒正娶,一般是男女双方有意结为夫妻时,则双方父母暗议嫁娶之日期,由男方深夜来偷偷将女子迎走。在民和地区的土族人中传说,在发生了日蚀或月蚀的时候,已经订了亲的男子(一般是因贫困不能娶妻者)也可以跑到姑娘家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