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378页(737字)

维吾尔族住宅大致采取“外间”“餐室”及“后室”三种基本平面组合形式。各地区大都分别以一种形式为主,但同一种形式在具体布局上又有较大差别。住宅一般包括庭院和住房两部分。面向庭院的居室前多设外廊,底层外廊多设炕台供户外起坐。沿外廊在院内多设葡萄棚遮荫,形成夏天活动场所。2楼外廊多作通行道,常利用屋顶平台作休息处或堆放杂物处;屋顶平台周围设木栏杆。住房一般是土木结构。居室内地面为砖或木板,室内有1尺多高的土炕,进门即上炕就坐,炕上铺毡或地毯。墙上挂壁毯,屋内一般不设桌椅、床铺等家具。内墙墙面设壁炉,为冬季烧柴取暖之用。内墙墙面上有大壁龛,为搁置器皿、食品、杂物的地方。顶棚为露明密梁式,不扎纸顶棚。在装饰上,则因各地住宅的平面组合形式及材料和技巧不同而有所区别。喀什人口密集,用地狭小,当地的住宅多向空中发展,1至3层的建筑加小面积庭院式较为普遍。楼房、小庭院、过街楼(横跨街巷的空中小楼)为该地住宅的特征。住房多为“外间——客厅”及“客厅——餐厅”式样,由1个或几个较为完整的生活单元组成。在喀什、和田、库车等地还有以名为“阿以旺”的大厅作中心的“阿以旺”住宅形式。于田县由于地理环境和传统的处理方法的缘故,当地住宅的庭院之上都设有天窗,天窗四周还有木棂花侧窗,用以通风采光。住房多为“前室——后室”式样。吐鲁番夏季炎热少雨,冬季寒冷,当地住宅根据气候干燥、土质良好等特点发展为地窖式或半地窖式的土拱平顶式样。住宅多带前后院,并能结合地形特点灵活地分段、组合空间。院中引进渠水,配以白杨、葡萄架,显得朴实、清新。在伊犁、塔城等地,维吾尔住宅为坡顶平房,砖木结构,庭院绿化较为突出,建筑物在果园、花圃的衬托下显得明快、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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