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摔跤-博克特点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263页(457字)

按照蒙古族传统摔跤比赛,在早期没有正式场地,清代以来由临时选一平坦地方发展到正式比赛要选修场地,铺以黄土和沙土地面,隆重时还要加铺一层毡子。在正式比赛或举行摔跤表演时,摔跤手要穿无领、短袖、袒胸裸臂的用皮或帆布制成的短身摔跤服,蒙古语称“昭得格”。下衣是肥大的摔跤裤,脚蹬蒙古靴或长统靴。颈套标志优胜成绩的五彩“景嘎”,“景嘎”越多,表示优胜越多。摔跤手所穿的“昭得格”以及套裤和皮靴上,还常缀有象征吉祥和壮观的金银饰件。在伴唱的摔跤歌声中,摔跤手以狮舞步或鹰舞姿态跳跃出场,绕场一周,向来宾和主持人合掌致意,然后由裁判员发令,开始比赛。比赛者不分体重大小,不受时间和场地限制,均采用单淘汰制,一跤定胜负,败者不许再上场。以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者为负。摔跤技巧上有“大招三十六,小招如牛毛”之说,用脚的招数时,脚部不许过对方臀部。获胜者的前三名为得奖者。比赛结束后,按传统习惯,举行隆重的发奖仪式,优胜者获得重奖和极大的荣誉,公认为勇士、力士,受到大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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