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319页(342字)

清代政府为选拔官吏采用的设科考试制度。1634年,皇太极仿明制举行了清朝第1次科举考试。1645年清代科举开始制度化。清代科举设文科进士科、武科进士科、翻译进士科考试。文科、武科试皆有童生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考试,中者为生员、举人、贡士、进士;武科考试及中者均加“武”字,以别于文科考试及中者。清初两科考试均实行满汉分榜,优待旗人。康熙后合为一榜。翻译进士科试是清代特设科目,有翻译童生试、翻译乡试、翻译会试三级考试,专为旗人而设。中者为翻译生员、翻译举人、翻译进士,无殿试分甲之例。雍正元年(1723年)又开孝廉方正科,诏令直省每府州县卫荐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1次。清代科举多沿用明制,但也有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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