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494页(593字)

鄂伦春族丧葬仪式。旧时,老年人去世后,其家属须在3年内举行1次隆重的祭奠仪式。祭奠时,要在原住房的前面搭一座“仙人柱”,里面点上篝火,“玛路”铺位上铺好被褥,摆好枕头,象征故人归来在此休息。有的地方死者生前居住的铺位要一直保持原样,周年祭时灵位亦设在这个铺位上,俗以为祭过周年死者的灵魂才能永远离开,其居住的铺位方允许撤掉。灵位前放一张摆着供品的供桌,参加祭奠的人要跪在供桌前向灵位磕头,客人向灵位磕头时,死者家属要陪同。仪式开始时,要请一位识满文的老先生,在一张白纸上写明死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死亡日期和原因等,还要写上参加祭奠者的姓名、与死者的关系及所送祭品等。然后,单腿跪地高声宣读,念到谁的名字,谁就答应一声,并向灵位鞠躬或磕头。读完以后再誊写一份没有人名的礼单烧掉。然后开始饮宴、守夜。守夜时,室内外要灯火通明,天黑后和午夜时各烧一次纸钱,黎明时将全部纸钱烧完,周年祭结束。周年祭带有脱孝性质,届时要请外氏族的人来帮助脱孝服,自己不能脱。参加祭奠仪式的客人临别时,死者的儿孙要向人们敬酒、磕头,以示感谢。长辈接过酒后要说:“你脱去了灾难,你的亲人会保佑你”等祝福的话。最后,主人把剩余的祭品分赠给每一位客人,表示这是死者赐予的。受惠者以为其能除魔避邪,极为重视。如果是风葬,周年祭奠仪式多在葬地举行,同时进行二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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