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15页(481字)

土家族原始农村公社的聚落单位。邑的特征则是有版筑的矮墙,或相当于四里大小即两平方里的氏族聚落。按一夫一妻构成家室,邑不过三十多家。但与周王朝心脏的“大邑商”、“新邑洛”之邑有别,那是“千丈之城,万家之邑”,根本不是农村公社邑所能比拟的。史载,汉代巴、蜀边徼上有许多邑君邑长,如《华阳国志》载有“苏祈邑君”;《三国志》载有“旄邑君”;《后汉书·西南夷传》载有“青衣道夷邑长令田”;四川云阳县出土了“归义賨邑侯”;《江州邑长卢丰碑》刻有邑长,等等,邑几乎遍及巴蜀境域,而且称邑君、邑侯、邑长,表明在农业社区已有了阶级萌芽。这里江州邑长和賨邑侯,皆是土家族先民巴族,标志土家族有汉代郡县制外的羁縻部落组织。此组织长期存在于土家族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中。时至清《山县志》卷十:“邑山多田少”;清乾隆《辰州府志》“风俗”条称:“邑里椎结”;清乾隆《永顺府志·风土志》亦称:“永邑民俗……”,等等清方志所载的家耕及习俗,皆是从邑采撷来的,而且只有邑这原始农业社区,方遗存着土家族浓郁的风俗习惯,足见邑社会组织形态的稳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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