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1页(368字)

封建统治阶级对边疆少数民族所规定的定期入京朝拜、觐见皇帝的制度。属于招抚和怀柔政策。朝觐表明少数民族地区对中央的臣属关系和承担的义务。清代朝觐制度分为年班和围班两部分。年班(参年班制度),指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每逢年节来京觐见皇帝的制度,包括内札萨克年班,外札萨克年班,伯克年班,番子年班,喇嘛年班。围班,即木兰行围制(参围班制度)。清制,未出痘(天花)的蒙古王公等禁止入京参加年班,可以赴热河木兰围场随从围猎,瞻觐圣颜。参予年班、围班的旅途费用,由清廷承担,并可在觐见时享受盛大的宴赏。清廷利用朝觐制,加强了与各少数民族上层的了解和联系,笼络了上层贵族。乾隆皇帝认为此乃“国家柔远绥遐之道,伊等目睹内地幅员之广阔,人民之富饶,回归本境,自必转相告语,同心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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