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邮电电信管理单行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00页(377字)

为了维护邮电通信设施安全,保障邮电通信畅通,促进邮电通信发展,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民族自治地方实际,制定的有关单行条例。主要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电信管理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讯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保护条例》。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条例所称的邮电通信设施的范围,组织实施条例的具体部门,列举了禁止危及和破坏邮电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列举了单位和个人应事先征得邮电部门同意,方可进行的行为,为确保邮电通信设施的安全所进行的一些禁止性规定;由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的情况,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负责解释条例的机关及条例施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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