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叶派(什叶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75页(462字)

伊斯兰教主要派别之一。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追随者”。伊斯兰教内凡承认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为先知穆罕默德合法继承人者均属十叶派。该派与逊尼派相对立,产生于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的继承权之争。其系统教义主张和思想体系形成于8世纪~10世纪。该派主张包括:1.伊玛目学说。即认为“伊玛目”是全体穆斯林的领袖,领导众人遵行安拉之道,是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具有免罪性,不犯任何错误,认为阿里是第一任伊玛目,不承认前三任哈里发及历代王朝哈里发的合法性。2.隐遁伊玛目和赫迪思想。即认为最后一任伊玛目隐遁起来,并将以马赫迪(引正道者)身份重返人间,主持正义。3.《古兰经》隐义说。即认为《古兰经》有表义和隐义之分。只有伊玛目才能理解隐义。4.塔基亚原则。即允许该派穆斯林在遇到危险时隐瞒自己的信仰。5.教法学说。认为伊玛目为最高教法权威,不承认逊尼派“公义”原则,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教法依据,但所依据《圣训》有别于逊尼派“六大圣训集”。此外,十叶派在宗教圣地和节日方面与逊尼派亦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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