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姑舅表优先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5页(214字)

解放前白族普遍实行的婚姻习俗,尤其在那白族中盛行。

按当地习俗姑姑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舅舅之子生来就是姑姑之女婿。姑姑的女儿出嫁,必先征求舅舅的意见,只有舅舅无子或年龄不适合,经舅舅同意,姑姑之女方可外嫁。那马人认为,上辈舅舅家已将一个姑娘嫁给姑姑家,这辈姑姑家应该回嫁一个姑娘给舅舅家。具有隔代一来一往的婚姻补偿关系。解放后,此俗已被抛弃,只有极封闭落后的山区尚有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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