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71页(266字)

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地区土司家庭世袭职田。

“厄鲁”,纳西语,意为“外面的土地”。主要存在于云南宁蒗设治局下辖永宁区(今宁蒗永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

系当地土司署内土司享有最高土地所有权的象征,当地的大总管亦不能征用。

其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开支费用。平时由土司下属的97户责卡负责耕作,犁地由司沛和责卡共同负责;设有“伙厄官”专管生产计划与劳动安排等具体事宜;另有4名“姆官”,其中“高毛”负责督查、指挥生产。每块土地又设一名“楼关”负责护苗、灌溉、招待监工的官人。一般都实行轮作休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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