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210页(271字)

明代乌思藏地方与内地在政治经济方面关系非常密切,朝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乌思藏地方将当地的一些土特产、手工艺品、匹等以贡品形式带进内地,而朝廷则将中原地区的丝绸彩缎、茶叶等等以赐赏形式赐于乌思藏使者。为在政治上加强与乌思藏地区的联系,笼络乌思藏上层僧俗势力,明朝的回赐一般都优于乌思藏所贡物品之值,这就从物质上大大鼓励了乌思藏朝贡。

其次,乌思藏贡使到内地后往往进行贸易活动。明洪武年间,就有不少乌思藏贡使朝贡毕回还时,大量购买茶叶等物带回。

许多乌思藏贡使还将朝廷赐物易换所需之物带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