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254页(287字)

藏语称“吉都措巴”,流行在西藏下层人民群众中的一种组织。

“吉”是“幸福欢乐”之意,“都”是“痛苦不幸”之意,“措巴”是“组织”或“会”之意。一般简称为“吉都”。“吉都”有大有小,大的十五六户,小的八九户,主持人由尊敬的长者担任,有时也可大家推举。“吉都”的职责:一、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二、调节关系,处理纠纷;三、喜庆婚宴,相互庆贺;四、相安无事,共庆欢乐;五、一人有难,全力解救。

“吉都”组织自愿参加,成员的社会地位及经济条件大体相当,定期或不定期交纳一定钱款,作为办公费用。“吉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成员们都要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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