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阶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会计审计常用词汇手册》第254页(491字)

审计的报告阶段,必须把审计工作的结果,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迅速地向有关机构或被审单位的主管者进行汇报,作为实施审计工作的必要证据,从而达到收集资料的目的。除非常特殊情况外,汇报的形式必须取决于执行的审计工作的内容。

审计报告一般有两种类型:其一,是当完成审计工作时,或按照指定的结论准备发给各级管理部门的指定报告;其二,是向上级领导机关定期送交的报告,以便概述重要的工作情况。

报告的内容并无通用模式,但是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审计工作的范围和目标;

(二)调查与结论的概述;

(三)说明审计调查的重要问题;

(四)说明讨论审计调查研究的结果;

(五)向各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分发报告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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