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17页(189字)

白族婚姻习俗。

新出嫁的长女,若其下有弟,且年幼不能务业,更不能伺候双亲,便于婚后第七天,偕同其夫背裹婚帐、被褥、衣服等回到娘家居住,以便共同赡养老人、照管弟妹。直到小兄弟长大成人,完婚立业,能照顾双亲,挑起家庭负担,夫妻俩才回夫家居住。不过,这种居住方式需于婚前男女双方及其家庭协商一致,实际生活中按此行事的多有男子入住女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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