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23页(664字)

苗族节日。

许多地区在春节前后。其中除了湖北部分地区苗族的苗年传说是历史上躲避战乱而把春节延期举行之外,黔东南和广西融水的苗族的苗年是历史上苗族“以十月为岁首”的残迹。

明代郭子璋在《黔记·苗人》中说,苗族“岁首以冬三月,各尚其一”。各地过节时间长短不一,少则3天,多则9天或半个月,一般是大村子过的时间长一些,小村子过的时间短一些。

黔东南一些地区的苗年要求过3次:“开年”、“大年”、“尾年”。开年的时间在农历九月,只是打一点粑粑,杀一只表示,故人们戏称为“打粑塞洞”,意思是此时入秋,蛇要进洞冬眠。打这么一点粑粑只够来塞蛇洞。尾年的时间与汉族的元宵节时间差不多,因此又有“同汉族一起吃豆腐”之说。

尾年的规模没有大年那么大。

节日到来之前,家家户户把屋子内外打扫干净,忙着酿酒、打豆腐、抓、碾米、缝制新衣服、拆洗被褥、邀请客人。一些地方兴在节日前夜守夜,天亮之前还要抢新水。而大多数地区把节日第一天挑水视为禁忌。

节日早晨串门也被视为禁忌,小孩犯忌被认为老人教育不够、不礼貌,如果有事非要到别人家里去,也只是男性才能去。节日第三天便可以开始芦笙歌舞活动。

过去,只有“芦笙头”人家到芦笙场“启笙”之后,其他人才能进去吹奏或舞蹈。而现在,有些地方的芦笙头如果不及时启笙,则可能会被众人埋怨。

芦笙歌舞活动一般也就是3天,结束那天以“讨花带”活动为高潮。一些大的村子在芦笙歌舞活动结束那几天,可以邀请周围村子吹芦笙和跳舞的人前往参加。许多地方在节日里还有斗、赛、斗鸟等传统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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